天津市民周先生去年11月入职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天津。今年7月份,他打算从该单位辞职,因为其社保是从济南办理并缴纳的,所以想把社保从济南转到天津。未成想在查询个人社保时发现从去年11月入职到今年1月,单位并未给自己缴纳任何保险,今年2月至6月期间,只给缴纳了四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却没有医疗保险。
“当时和公司签合同时,我并没注意公司对于保险这方面的规定。这次是要离职转社保,如果社保不全,天津那边就不能给转,无法接收,这才发现了公司没给缴纳医疗保险。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济阳县开发区,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经营权,社保就该公司给缴纳,但我的医保去哪了呢?”
上周,他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想要投诉该公司。但劳动监察部门称,若要投诉,需要出具劳动合同,或是加盖公司公章的工作证。但周先生说,自去年11月入职直到今年2月,该公司与他们共签订了5份不同的合同,合同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在细节上略有不同。其中两份合同是在天津签署,两份在济南签署,最后一份因其对合同内容不赞同没有签字。但现在他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一个工作证但没有公章,所以无法投诉。
随后,记者采访到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部工作人员称,该公司一直都是给员工缴纳的四险。记者问起为什么没有缴纳医疗保险时,该工作人员称,“也许是公司哪方面失误没有给缴纳。”
对此,记者联系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都是统一账号,一般不存在不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投诉人可带齐证据去该公司所在地的济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证据包括缴纳社保的明细及工资发放依据。若确实属实,会根据案情作出对该公司的相应处理。
记者从济阳县人社局医保办了解到,如是在济阳参保,医疗保险应按照工资的8%+6元大额医疗补助进行缴纳(其中8%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6元个人缴纳),最低缴费基数应为2324元。若未按照要求进行缴纳,即存在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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