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惠州居民
医保缴费标准A档每人每年将从30元调至80元,B档每人每年从150元调至170元,年度最高分别可报销30万元、40万元住院医疗费;职工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则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门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提高200元
根据该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社会基本
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明年起,惠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A、B两档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每人每年累计支付限额均提高200元。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每人每年的累积支付限额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从50%、40%提高到60%、5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仍为80%;每次支付限额从120元以下提高到140元以下。
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每人每年的普通门诊累计支付限额从300元提高到5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从30%提高到50%,每次支付限额从30元以下提高到50元以下;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从30%提高到40%,每次支付限额从20元以下提高30元以下。
参加居民医保B档的,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从600元提高到8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70%,每次支付限额从60元以下提高到70元以下;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从40%提高到60%,每次支付限额从40元以下提高到60元以下。
居民医保A档住院报销比例调整
惠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A档每人每年从30元调至80元,B档每人每年从150元调至170元。增加的个人缴费用于提高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包括提高住院年度限额和报销比例及增加报销项目、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提高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和报销比例。
惠州市职工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居民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A档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B档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此外,居民医保A档的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二级医院从70%提至75%;三级医院从60%提至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保持95%)。
《通知》还规定,职工政策内生育的,在生育假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再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而由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放给用人单位。当生育
津贴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的,生育津贴全额发放给参保职工;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高出部分才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包括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达到享受生育津贴条件时,在职工生育结束后一年内向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当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不够支付时,由市、县(区)财政按2:8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