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洛阳市已经与杭州、南宁、长春、青岛、三亚5城市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审核报销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协议,从10月1日起,洛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上述5城市看病,可直接在当地经办部门报销医疗费用。
至此,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扩大到20个城市,之前已开通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哈尔滨、西安、武汉、南京、深圳、福州、成都、长沙、长治。
“异地就医报销的手续很简单。”洛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员在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到当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就诊病历复印件、有效的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小结等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及在当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卡主必须是本人)。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须同时提供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处方明细或结算单。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新增的5个城市及指定经办机构
城市单位名称电话地址
杭州市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0571-87225964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33幢
南宁市中国人寿南宁市分公司0771-2858182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C座一楼11号窗
长春市中国人寿长春市分公司0431-81306522长春市朝阳区长庆街2533号
青岛市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0532-85814322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9号
三亚市中国人寿三亚市分公司0898-88266167三亚市河东区河东一路12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