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在榕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医保筹资水平为3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新生首次参保缴费53.3元),政府补助34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前原已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当年度保险期内可继续享受原参保(参合)地的相应待遇;新生入学当年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按规定缴纳当年9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保大学生在大学毕业、结业、肄业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被注销学籍的,办理离校手续当年度保险期内仍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保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门诊大病及治疗项目
(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精神分裂症;(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糖尿病;(7)高血压病;(8)血友病;(9)门诊危重病抢救;(10)癫痫病;(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支气管哮喘;(13)苯丙酮尿症;(14)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15)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6)结核病规范治疗;(17)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8)强直性脊柱炎;(19)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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