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
医保中心近日与陕西省人民医院等385家医药单位签订了2014年度省级
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如果你持有省
医保卡,可以到385家医药单位就医购药。
据悉,列入本次公布的省级定点医药单位,其医疗服务协议到2015年6月30日终止。凡在此期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可证件在所公布的定点医药单位就医购药。凡参保职工按照本人意愿持陕西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IC)卡或陕西省社会保障卡,及相关在所公布的定点医药单位就医、购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的结算方式予以支付;在非定点医药单位就医(急诊抢救除外)、购药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省医保中心要求,各定点医药单位要按照医保政策为参保人员做好服务。这385家医药单位名单,参保人员可以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shaanxihrs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