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定病种增至30种,报销比例提高10%
明年元旦起,无论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的报销比例均将提高10%;同时,病种数目也将增加到30种。
通知中具体指出,城镇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并由原来的22种增至30种。新增加的8个病种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视网膜静脉阻塞、高脂血症、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征、抑郁症(中、重度)、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报销病种跟城镇职工一致。门诊规定病种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也相应提高。
【对比】
跟省直医保差距缩小,“同城同待遇”稳步推进
一直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同城不同待遇”的现象在郑州存在已久。郑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跟省直医保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均存在差距。
据了解,早在2011年,郑州市政府就曾发出通知,启动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其目的就是统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此次调整后,从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方面来看,郑州市职工和居民医保跟省直医保已基本保持一致。”郑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比如,拿门诊规定病种的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来说,以前城镇职工的限额相当于省直的1/3,调整后则相当于其80%~90%;另外,医保住院最高报销费用方面,城镇职工医保要比省直医保最高报销高出6万元。这意味着,“同城同待遇”的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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