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哈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哈市参保者不住院,因常见病、多发病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黑龙江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的药费和一般诊疗费(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小编在本文将介绍相关事项。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限额提至25万

  此次调整共涉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三个险种,预计政策调整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分别达78%和70%。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万元。

  同时,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支付标准。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部分相关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检查化验、服务设施等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将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免疫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提高至90%。

  扩大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腹膜透析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肝素帽)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同时将血液透析滤过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提高肝、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支付标准。肝、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万元;同时将部分相关检查化验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

  参保职工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