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将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确认工作。
根据规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医疗康复的参保(合)人员,需抢救性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可持
医保卡到确认的医保定点机构就诊,享受即时结算待遇。
据了解,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由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电子耳蜗和助视器等辅助器具适配,也是在最高限额内由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