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资以前“被增长”
据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的知情人士介绍,这几年,统计部门的数据时常被公众质疑,认为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有“虚高”的嫌疑,工资“被增长”,而主要原因是统计部门的工资统计数据的口径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入相对较高的单位。而收入较低的单位,比如私营企业等并不包括在内,所以也就导致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较高。就拿目前实施的最低缴费基数1455元为例,企业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将近500元,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则近200元,企业的负担还是比较重的。而正是为了纠正这一情况,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将发生改变,导致了今年的统计数据迟迟未公布。不过,统计口径变化之后的数据或更客观。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不调整
由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依据就是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00%和60%,而如今南京市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至今还没有公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就没办法进行调整。昨日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职工将按新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09年度标准,即上限为9042元/月,下限为1455元/月)。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639元,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上限为528元,下限为30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参加失业保险的,仍为每人每月42元。这些缴费标准都将维持去年的标准,待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出台后,再作出相应的调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