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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种自费药医保也能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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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关江苏3000多万参保人用药选择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终于“露面”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下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并印发到各地,从10月1日起执行。记者获悉,全额报销的甲类药品新增了53个,部分报销的乙类药品新增了242个,具体的自付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

  医保药品目录查询

  查看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点击“社会保险服务网”。

  查看甲类药品,请见《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甲类药品的通知》。

  新增的乙类药品见《关于2010年江苏省调整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情况的公告》。

  甲类药新增53个药品,医保全额报销

  据悉,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是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不得调整和另行制定。它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但医保支付时,分甲类、乙类两种,甲类为保障性药品,不需要参保人承担自付比例,医保基金直接按照比例全额报销;乙类药品则要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去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的甲类药属保障类、治疗性的药品,人社部规定各省不得另行调整,因此我省此次公布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就是国家版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跟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等以前的乙类药,此次都“跻身”全额报销的甲类行列,至此甲类药品达527个。这些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来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另外,新目录还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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