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焦作市要完善和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稳步提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使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
医保扩面惠及民生
2011年,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93。1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05万人。今年,焦作市将进一步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鼓励居民连续参保缴费;重点做好大中小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认真做好统筹区域内外国人参保工作。
全面推进焦作市事业单位、矿山和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产业集聚区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餐饮住宿商贸等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今年,政府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提高到了240元,相应居民的医保待遇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今年,焦作市将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普遍达到70%,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加上大额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加大额补充保险不低于20万元。
广泛推行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是破解百姓“看病贵”难题的有效途径。从去年7月起,市直开始实施付费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行以总额预算为主要内容的结算办法。新办法实施后,人均费用下降11%,较好地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从今年7月1日起,焦作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统筹区域内持卡就医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加快推行就医购药“一卡通”
随着门诊统筹、市级统筹的开展,医保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以及即时结算等便民措施的推进落实,今年,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医疗服务监控需求,建立医疗服务实时监控系统。加快推行使用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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