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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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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以下简称《目录》)日前已正式印发,自7月30日起施行。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目录》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
    从省卫生厅获悉,经专家考证遴选,《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以下简称《目录》)日前已正式印发,自7月30日起施行。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目录》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
 
  新修订《目录》所载药品,主要来源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甘肃省增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1年版基层部分206种)、“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08年试行773种)和“甘肃省院内制剂使用推荐目录”(200种)、“急救增补药品”(20种),在此基础上又从“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遴选了部分药品,共计1610种,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院内推荐使用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五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924种、中成药461种、民族药25种、院内推荐使用制剂200种。《目录》确定报销类别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和急救增补药物组成,非基本药物从省医保药品中遴选。
 
  基本药物在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报销。全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地产中药材、院内制剂实行全额报销。《目录》按使用范围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第二部分为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部分为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销药品1610种,一级医疗卫生机构809种,村卫生室48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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