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农民自付费超1.5万元,可进行二次报销。”昨日,河南省卫计委召开“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闻通气会”透露,大病保险不向农民再次收费,补偿封顶线高达30万元。
【河南利好】
十一起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
“解决看病贵,我省再次推出新政策!”昨日,省卫计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介绍,10月1日起,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这标志着从2014年度开始,河南的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一次性或累计1.5万元以上的,都能获大病保险再报销。
河南也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
【算笔细账】
16万元医疗费两次共可报8.3万元
说了能报销,很多人一下子还难以算出自己能报销多少钱,记者根据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以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的肺癌患者赵老先生为例给大家算算这笔费用。
7月份,赵老先生累计医疗费16万元,根据新农合报销比例,补偿了2.5万元。剩余13.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其中,扣掉1.5万元起付线,剩余12万。
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2万元×65%=5.8万元。
【新政十问】
自付费超1.5万元可获大病保险再报销
问: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
戴能光:它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简单来说,不分病种和范围,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都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
有五类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问:只要是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都可以报销?
戴能光:有5类费用不能报销,分别是: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
一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问:它的报销范围与比例有哪些?
戴能光:在报销比例上和新农合报销一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也设置了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
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前9个月的也能报销
问:10月1日才实施,那我现在住院岂不是赶不上报销了?
戴能光: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不需要农民再缴费
问: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如果这么多人都参加大病保险,保险金从哪儿来?
戴能光: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在省外住院也能享受这政策
问: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大病保险报销和在省内住院一样吗?
戴能光:在省外住院的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一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能享受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报销。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新生儿凭母亲身份也能享受
问: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河南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怎么办?
戴能光: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省内看病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同步报销
问:我省早就实施了新农合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出院时,在医院即可结算报销,大病保险也能这么方便吗?
戴能光:目前河南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加了大病保险补偿结报功能,与省级相连的市级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能共享此功能,商业保险机构也匹配了相应的用户权限,“水管已经接通”,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或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硬件条件已经具备。
简单来说,参合人员在省内即时结报医院看病,单次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出院时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一起即时结报;在省内跨区即时结报医院、本地区即时结报医院多次住院的,在最后一次住院的医院即时结报。
省外就医将享“一站式结算服务”
问:如果患者在省外就医,或是在省内看病,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怎么办呢?
戴能光:与卫生部门合作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或者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专为省外就医患者和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即可前往办理。
符合报销条件而当年未能报销的参合人员,须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办理补偿手续。
病例抽查杜绝“大处方”
问:自付费超过1.5万元即可再次报销,会不会催生过度医疗与“大处方”泛滥?
戴能光:省卫计委除了通过按病种付费,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等将一些简单病种(例如阑尾炎、疝气等)的费用明确,让患者科学合理分流,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大病、疑难病到大型医疗机构外,还会严格执行病例抽查审核制度,一经发现“大处方”及过度医疗等,将进行严厉处罚,多方式保障大病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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