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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市区社保费年中结算及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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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企业缴费单位职工个人和其他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起启用。现就年中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结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8%]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2%]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1%]

  三、关于其他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

  1.结算范围

  2014年6月正常结算的其他缴费单位,人员范围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单位、个人应缴额列入结算。结算险种根据单位职工2014年1月至6月实际参保险种确定。

  2.结算方式

  其他缴费单位的结算方式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

  3.结算公式

  参保险种单位、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对应险种单位、个人缴费比例]

  各险种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详见《杭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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