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8%]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2%]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1%]
三、关于其他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
1.结算范围
2014年6月正常结算的其他缴费单位,人员范围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单位、个人应缴额列入结算。结算险种根据单位职工2014年1月至6月实际参保险种确定。
2.结算方式
其他缴费单位的结算方式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
3.结算公式
参保险种单位、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4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对应险种单位、个人缴费比例]
各险种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详见《杭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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