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成都市
医保局获悉,大学生参加2014-2015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8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380元和190元两个档次。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校医院是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院。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均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