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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明年实现省内“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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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困扰参保人员多年的医保异地结算问题终于要有重大进展。人社部今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的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标准。
   困扰参保人员多年的医保异地结算问题终于要有重大进展。人社部今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的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标准。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到2015年底,我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实现省级“漫游”。省内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经办机构会将人员信息通过省级平台传送给就医地经办机构,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经办服务。对于异地急诊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报销。
 
  实现医保省级“漫游”后,跨省的全国“漫游”将成为下一步的目标。按照要求,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长期在外工作后返回原籍并获得户籍的退休人员,主要是返城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全国大约有200万人。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至于报销标准,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据测算,医保地级市内“漫游”可以解决60%左右的异地就医问题,而省级“漫游”则可解决将近90%的异地就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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