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惠州市大亚湾区发放今年前11个月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首批资金5.7万元。国企下岗工人吴克添手捧崭新的存折高兴地说:“感谢党和政府对下岗工人的关心,发放社保补贴给我们解决了生活难题。”
补贴对象需符合4个条件
据《惠州日报》报道,大亚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获得补贴的人员必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二是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工作;三是以个人名义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四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
首批审核认定43名下岗失业人员
根据审核,大亚湾区按照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实行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5.03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118.89元,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6.14元。
目前,大亚湾区首批社保补贴审核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共有43名下岗失业人员首先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共发放11个月社保补贴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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