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保局获悉,2015年,保亭县居民医保实行全省统筹,缴费标准成年人由原来90块钱,增加到100元,未成年人是30元提高到50元,待遇将有所提高。
据海南省保亭县社保局副局长黎水花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专为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群所设立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今年海南省保亭县在继续实施参保居民到社区、农场门诊看病,除进口药物外,使用的基本药物均可报销40%,每次最高可报销30元,年封顶为200元的报销政策的同时,还认真落实海南省出台的一系列新的惠民医疗保险政策:如“落地参保”政策,让城镇非从业居民看病就医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据统计,今年1—11月份,保亭县共有2936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较去年同期增加1342人,其中,报销受益的参合群众有5017人次,基金支出合计756万元。
黎水花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结算待遇,2015年保亭县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全省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还将有所上调。同时,还将实行大病医疗报销政策,这将有望解决患有大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黎水花说,明年住院待遇标准也有所提高,一个是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原来是600块钱,现在降低到300块钱;报销这一块的话,一级医院不变,二级医院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在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65%。三是,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四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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