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
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依据《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将加强
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医疗
生育保险基金的预算、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和实行总额控制,维护基金的收支平衡。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提出预警措施,确保医疗生育保险可持续发展。
同时,各地将开展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媒体、公众等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转变、完善监管方式,从人工的粗放式管理转化为信息智能化管理。并对上传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原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对异常数据进行重点分析和跟踪监控,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查处整治。
各地还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延伸至对定点医保服务医生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的行为,纠正违规行为,引导理性诊治,依法行医。并加强对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管理和引导。
此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加快信息化平台监控系统建设,通过“一卡通”逐步实现所有“定点”和所有参保人员就医过程、服务过程智能监控。加大对侵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打击惩治力度,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