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基本建立和完善以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新农合、低保制度为基础,以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临时救助等为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累计为城乡居民775089人次发放养老金5223万元,为872014人次参合农民减免、补偿门诊、住院费25445万元,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等服务32万元,为10081人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629.46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7499户61273人11031万元;为2062名五保对象(含集中供养289人)发放救助金397.6万元;为五保、低保、城乡特困对象参加2015年新农合75290人代交参保资金530.93万元;为临时困难对象2500户6707人发放救助金241.27万元;为失地少地农民9524户27862人发放生活补助2012万元;为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40%救济人员、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460人发放生活补助金90.3万元;为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转移安置3108人,下拨救灾大米43.3万公斤、衣服3559套、棉被2779床、调拨救灾帐篷125顶、下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79.5万元、现场救助民房火灾户88户39.15万元;为城乡低保、重灾户、特困户等对象845户发放慰问金33.16万元、发放大米1390公斤、棉被54床;为孤儿及困境儿童277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30万元,为456人(次)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10人等困难人员实施“专项救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