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自10月份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以来,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做实宣传发动、紧扣服务提升,全方位推进新农保续保扩面,为参保群众打造和谐、有序的参保氛围。截至目前,宿迁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85。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0%,同比增幅8。1%。累计征收城镇居民医保费1。25亿元;按时足额支付城镇居民门诊、住院、生育等各项待遇33681亿元。
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稳中有升。新增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4种、门诊特殊病种1种;取消生育定额报销,提升生育报销比例,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城镇居民医保规定范围的,按70%比例报销。同时,大病二次报销按赔付档次制定报销比例,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大,并不设最高赔付限额。新增长住我市的外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480元后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二是做实宣传发动,确保续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宣传立足以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懂的内容,以直截了当的标语、喜闻乐见的形式、鲜活明白的案例,让群众明白缴费;通过在街道、社区拉标语,挂横幅、放广播、发宣传册等方式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耐心指引居民到银行缴费,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紧扣服务提升,打造高效便捷社保服务体系。一是邮储银行网点高效运行。全市开通的邮储银行营业网点,为续保居民提供每天10小时的不间断服务,且周六、周日均提供服务。二是延长缴费时间。在规定缴费时间内,为不影响外出务工人员医保待遇,将缴费时间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同时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均可缴费。三是多设缴费地点。在每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设立参保窗口,新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均可直接办理;在校大中专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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