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解决城镇居民患大病负担重的问题,2014年本市建立并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个人不需缴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按5%比例划拨大病保险基金。年度内患大病、负担重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后,可进行“二次报销”,且报销上不封顶。目前,本市已有2000多人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医保基金支付2000多万元。
马上就访
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加
上调个人缴费利于制度持续发展
本市自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政府补助标准已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调高了3次,达到500元、540元、860元,3年来政府已累计投入32亿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10日称,由于2011年以来个人缴费从未涨过,而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加,医疗费用不断增长,为使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本市决定上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据介绍,由于近年来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居民医疗需求不断提升、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就医结算更加便捷,尤其是2011年建立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后,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加,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当年门诊支出2.2亿元,占基金支出的34%,近年来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年均增幅更是达到25%,其中门诊支出年均增幅高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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