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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上调低保对象等仍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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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武汉市政府门户网公布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
  武汉市政府门户网公布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就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500元。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者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
 
  原因
 
  居民医保基金压力逐年增大
 
  个人缴费标准为何要提高?据相关部门透露,主要原因是居民医保基金压力逐年增大,调整标准是为了保证武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从2007年底,武汉建立居民医保制度以来,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标准几经提高,已由初期的人均80元/人·年提高至320元/人·年,2015年将达到360元/人·年。
 
  一方面,居民医保待遇逐步提高,但个人缴费标准一直维系最初的水平,未作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从2008年的30%提高到50%,年度报销额从30元提高到4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3万元提高到43万元(包括居民大病保险30万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平均报销比例从最初的40%提高到70%;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从3种增加到26种。
 
  另外,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的《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个人平均缴费水平达到90元左右/年。
 
  而目前,武汉居民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为37元,远低于国家要求的平均水平。
 
  调整
 
  “18+非从业就学”每年增加160元
 
  《通知》显示,此次调整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群。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增加了40元。个人缴费调整后,其筹资水平由340元/人·年,调整到420元/人·年。
 
  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就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160元。调整后,其筹资水平从现在的660元/人·年调整到860元/人·年。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者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增加50元。调整后,筹资水平由现在的660元/人·年调整到860元/人·年。
 
  需要提醒的是,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仍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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