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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变更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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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赣州市医保局获悉,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人2015医疗年度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将于12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医保证、医保IC卡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没有变更需求的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据医保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一经选择确定,年度内不再进行正常变更。
   赣州市民吴女士:今年因搬家了,距我原来的定点医院远了不少,听说年底我们可以变更定点医院,我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办理?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市民由于居住地址变迁,或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已远离原来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许多市民对如何选择定点门诊、如何办理手续等事项非常关心。11月14日,记者从赣州市医保局获悉,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人2015医疗年度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将于12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医保证、医保IC卡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没有变更需求的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据医保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一经选择确定,年度内不再进行正常变更。
 
  凡是居住在赣州市城区范围内有变更意向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从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这3家三级定点综合医院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2015年度的定点医院。参保单位可以登录赣州医保网www.gzyb.com.cn,在网上操作变更定点医院业务。若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需携带医保证、医保IC卡和近期一寸彩照1张,到市医保局一楼业务经办大厅(黄屋坪路回子地5号,即原武警招待所院内)办理。
 
  据悉,探亲或户口迁往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即17个县(市、区)内)统筹地区内生活的退休人员,以及常驻工作的在职人员,如有变更意向的,可根据当地定点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重新选择一家新年度的定点医院。户口迁往赣州市统筹地区外生活和探亲、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以及常驻外地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下统称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如有变更意向的,可根据当地定点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重新选择新年度的定点医院。(肖敏记者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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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须携带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到选定的三级定点医院住院,也可直接到任何一家一级、二级或专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刷卡就诊,即时结算。
 
  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时须携带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到当地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因病情需要转院的,应按逐级转院原则,在就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到赣州市医保局审批后,再凭医保证、卡到转入医院刷卡就诊,即时结算。
 
  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须到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医药费。
 
  定点在赣州市统筹地区内的参保人员,须携带医保证、卡,刷卡结算。未刷卡发生的医药费,由个人自行处理。
 
  定点在赣州市统筹地区外的参保人员,应在当地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医药费。特殊门诊医药费在每季度末次月、住院医药费在出院后90天内凭相关资料回市医保局核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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