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2010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省药品目录》),定于10月1日起执行。相比于2005年版,新版目录增加69个全额报销药品,411个乙类药品,适用范围扩大至生育保险。
据悉,2005年版《省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版《省药品目录》将适用范围扩至生育保险。西药部分的全额报销品种由313个增加到360个,乙类品种由812个增加到1030个;中成药部分的全额报销品种由135个增加到157个,乙类品种由777个增加到970个。通知要求,对《省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全额报销),统筹地区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给付,不得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省药品目录》还明确规定,医师要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可替代的乙类药品和目录外药品时要事先征得患者同意。
市民欲详细了解2010年版《省药品目录》,可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为www.hbrs.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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