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3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邱某找人私自刻制广东省各医院的印章,伪造各医院门诊、住院收费收据、住院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发票等资料,由被告人赵某等人提供身份证和医疗证,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宁乡县等地的合作医疗办公室实施医疗诈骗。
被告人赵某为搜集身份证和医疗证发展下线蔡某、李某华、何某、周某、王某、肖某、李某明、张某明、李某正、李某枫、李某春等人。赵某以每张医疗证3000元的价格发展11人,搜集他人身份证和医疗证后,将搜集到的身份信息利用微信等工具传给被告人邱某,被告人邱某伪造报销医疗费用的资料,再将资料快递给被告人赵某,被告人赵某、蔡某、李某、等人在益阳等地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办诈骗医疗基金,累计金额达100多万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赵某等26人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邱某、赵某系犯意提出、犯罪主要实施者,是主犯;其余被告人帮助赵某借医疗证、代领医疗基金、提供本人医疗证,均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沅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处理有期徒刑、管制、处罚金等刑罚。
记者了解到,新农合是近年诈骗刑事犯罪高发区。其中既有人报假账,也有参合人员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骗取医疗补偿基金。专家建议,建立严格透明的财务、审计制度,针对医保准入、稽核的薄弱环节,及时堵上漏洞并进一步加强监察,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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