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问:本人于今年2月生下宝宝,单位一直有给我交生育保险,但是宝宝出生之前未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请问现在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吗?
市人社局答: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确诊怀孕的,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应至少在生产前向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就医登记备案,并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生育分娩医疗费定额报销。由于小孩已出世,具体费用报销问题可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处详细咨询能否补办。另外,若你的生育保险连续缴纳至今并未中断,其生育津贴可正常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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