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州市参保人员在上海可办理医保结算。今日,记者从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获悉,福州市医保中心已与上海方面签订《福州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员上海就诊服务协议书》,2015年起,福州参保人员可在上海就医并实现医疗费用报销,这是我国医保经办机构首次实现跨省医保服务。
据了解,为方便在沪工作、生活的福州市参保人员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已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福州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员上海就诊服务协议书》,这是我国医保经办机构首次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搭建异地就医服务平台。2015年起,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后,可通过该平台报销疗费用,经初审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解决了长期以来参保人员需往返两地办理医保报销的难题。
记者从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了解到,该平台的服务对象为退休安置于上海、长期派驻上海工作的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发票(加盖医院公章)、门诊清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公章)、住院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加盖医院公章)、本人农行账户等材料,到上海服务窗口办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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