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乡县医保基金支付总额超过6.2亿元,受惠参保居民达22万人。这是昨日记者从宁乡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宁乡县医保基金支付总额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1.9933亿元,受惠居民2.9676万人次;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4.21亿元,补助19.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7%。
为强化医疗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转,宁乡县人社局推出了几大举措,一方面全面实施动态协议管理。去年初,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与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次均费用、日均费用、药品比例、自付费用比例等刚性指标和服务要求。在审批定点医疗机构时严把入口关,规范准入和推出机制。2014年,城镇职工医保减少了3家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只新增了1家定点医疗机构,减少了19家协议零售药店。同时,坚持网上即时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全年职工医保中心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督查121次,提出整改书面意见92份;居民医保中心开展督查226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11份,下达违约金扣缴通知单26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