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已满15年,但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足,她应该继续延缴还是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
我们来帮您: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补缴时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人员,可以由本人申请,按选定的医保待遇类型及相应的缴费标准缴纳,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选择住院医保待遇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月延续缴纳医保费直至达到规定年限,延缴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延缴人员在这个期间有条件补缴的,可以申请中止延缴,基本医保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住院医保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按规定补缴余下部分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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