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钱怡)市
社保中心消息,市区2013年度学生少儿参加居民
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还没有办理参保缴费的学生少儿家长,请尽快通过学校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以免影响2013年度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据最新消息,自2013年起,居民(学生)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又有提高,门诊医疗费用限额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学生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限额内由
医保基金按50%标准予以补助。住院待遇不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5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超过部分根据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情况进入相应结付段。同时,来自困难家庭的学生少儿还可以免费参保,并享受实时救助等。相关政策可通过“苏州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