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10月1日起,我省将终末期肾病患者腹膜透析治疗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将腹膜透析及腹膜透析置管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2011年,我省便将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纳入了新农合补偿范围。腹膜透析和腹膜透析置管术是新增的补偿项目,新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费用包括门诊购买腹膜透析液、碘液微型盖和门诊复查(生化检测、腹膜平衡试验)以及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腹膜透析置管术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所有费用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腹膜透析是终末期肾病患者进行血液净化的一种治疗方式。患者在医院接受腹膜透析置管术后,便可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在家进行腹膜透析治疗,只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腹膜透析液和碘液微型盖。据专家介绍,腹膜透析与血液透析的治疗效果相当,但综合费用大大低于血液透析。
我省参合患者因病情需要实施透析治疗的,可以向当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提交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申请,同时提交病情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疗资料等)和本人身份证件(新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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