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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3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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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26日,记者从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5年度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全市各参保单位持介绍信到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2月26日,记者从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5年度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全市各参保单位持介绍信到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此次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共有17种,分别是:心衰、结核病、肝硬化、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异体器官移植、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并发心脏病变、肾脏病变、脑血管病变)。

  凡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之一的参保人员,由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并提供诊断证明,三个月以上、两年以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由单位汇总填报并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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