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2.3万人次减轻医疗费1.43亿元
我市于2005年11月正式启动实施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全市住院受益群众达2.3万人次,减轻参保住院患者各种医疗费负担共计1.43亿元。
多年来,全市
医保工作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为主,多种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人群需求。全市医保覆盖人群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以及全市中小学生,加上农民享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政策上已经实现了医保全覆盖。同时,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稳步提高,成年人440元/人/年,未成年人37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320元/人/年;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县(市)二级医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92%、80%,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从今年开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40万元和21万元。全市已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服务网点框架体系,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开通了“医保一卡通”报账便民举措。在赣州市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南昌市1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现了即时报账,有效缓解异地就医往返报销医疗费等问题,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截至今年六月份,各项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覆盖人群达16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