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人到服务网点填写《登记表》;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在“在线服务”的“社保信息查询”栏目中下载《登记表》预先填写并打印纸质件1份。
2.代理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代理人提交加按本人手印的《登记表》,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已持有社保卡的,须同时出具本人社保卡)原件,及身份证双面(社保卡个人信息面)复印件1份。
(2)被代理的未成年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被代理的精神病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医疗证明(或医疗治疗记录)原件,及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和医疗证明复印件各1份。被代理行动不便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为以上人员换卡,还应同时提交被代理人的社保卡原件和社保卡个人信息面复印件1份。
(3)证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监护关系或有指派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簿,承担监护人职责的证明,被代理人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的介绍信等。
3.服务网点经办人员应使用身份证读卡器和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验证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确认代理人资格、审核《登记表》相关信息的有效性后,方可受理补(换)卡申请,同时将代理人提交的本人和被代理人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4.代理人缴纳社保卡工本费,服务网点打印工本费缴费凭证和《回执单》,交予代理人。
5.代理人在服务网点受理代办申请的1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服务网点领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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