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现代快报第一时间报道了南京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消息。昨天下午,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提醒,12月25日前,参保居民可别忘记2015年度的居民医保的续保验证和缴费。如果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续保验证的居民,将不享受2015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一)老年居民每人40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840元/年);
(二)其他居民每人48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840元/年);
(三)学生儿童每人120元/年(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予以补助。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因为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是挂钩的。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一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如果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此外,南京还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就是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享受住院看病的更多报销,并不设报销封顶线。如果错过缴费,不仅正常的门诊和住院待遇不能享受,大病保险制度也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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