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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调整离休干部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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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嫩江县人民政府3月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离休干部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的通知》精神,离休干部如果全年无住院费用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如果有住院费用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由5400元到7200元。

  按照嫩江县人民政府3月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离休干部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的通知》精神,离休干部如果全年无住院费用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如果有住院费用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由5400元到7200元。

  此次调整离休干部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是县委老干部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意见的对照落实。县委老干部局在落实离休干部待遇中,注重待遇落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对于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零垫付工作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经过与卫生局、医院和医保部门座谈,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报告中提出了“逐渐提高离休干部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住院费用全面实报实销,待时机成熟再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零垫付工作”的建议。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委老干部局征求和梳理服务对象意见19条,目前,已经有17条得到落实和解决,草坪门球场地改造工程经县政府同意,将由5月份动工建设,预计6月初就将投入使用,届时,县委老干部局除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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