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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 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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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绥芬河市2015年新农合筹资启动会上获悉,该市明年将继续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记者从绥芬河市2015年新农合筹资启动会上获悉,该市明年将继续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新农合方案中提到,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升到90%,零起付线;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100元;县域外省级、地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300元,年封顶线为8万元。

  本次暂定30种限定常见病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去除起付线,在乡(镇)报销比例由报销90%提升为95%,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10%;50种限定常见病在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去除起付线后,在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报销70%提升为75%,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10%。

  2015年,新农合方案对特殊病种进行了政策调整。对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将实施免费治疗,国家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中,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一些门诊治疗不需住院的疾病,将制定门诊购药方案,具体由省卫生厅计生委新农合办制定详细方案后实施。

  此外,预产期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的孕产妇,可在2014年末参合缴费期为未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保。新生儿出生后,可正常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新生儿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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