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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政府补助提高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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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16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1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150元。

  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16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1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150元。

  民生关注

  变更身份信息如何办理?

  已办理2015年度参保缴费结算的人员,如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参保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凡在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缴费的,应向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审核参保人员证明材料,并报送社保分中心办理。对于未办理参保缴费结算的人员,可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医保怎么办?

  参加天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天津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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