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正式启动,171家机关事业单位共12526人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
金安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比例缴纳,个人不承担。此项补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对住院时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自付费用补助标准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下同)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支付55%;1500元至2500元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支付65%;2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支付75%。一个年度内,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住院规定的费用,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后,其个人自付费用在3000元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再补助60%。患慢性病,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其年门诊费用在起付线以上至病种限额内的部分报销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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