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扶贫办获悉,自6月1日起丰都县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本次将筹集资金100万元,为7万余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无年龄限制,试点覆盖我县所有参加当地基本
医保和大病保险
医疗保险的建卡贫困户。有了这项政策后,困难群众生大病重病,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20万元。
近日,记者从县扶贫办获悉,自6月1日起我县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本次将筹集资金100万元,为7万余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无年龄限制,试点覆盖我县所有参加当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的建卡贫困户。有了这项政策后,困难群众生大病重病,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20万元。
据悉,建卡贫困户只要参加了城乡医保,且所患疾病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在城乡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超过1.2万元便可享受该项政策。赔付为分段制:自付费用1.2万-5万元,按4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按5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则按70%比例给付。重点缓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造成的经济负担,费用越高,报销越大。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对贫困群众,有哪些赔付标准和具体流程。日前,记者采访了县扶贫办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
■丰都县为什么从今年开始实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县扶贫办:去年,在全县新一轮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中发现,丰都县有71917户贫困人口。长期以来,农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十分突出,因病致贫的群众占比达35%以上。另一方面,对贫困户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大病救助政策,导致了贫困群众大病拖、小病扛,不敢上医院,不上医院穷,上了医院更穷,周而复始,陷入恶性循环。通过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减轻贫困户因患大病重病产生的经济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中央和市委有关扶贫的文件中,也明确提到:扶贫应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而精准扶贫的内涵,则是把穷根挖出来,将投入由主要流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倾斜,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因此,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我县摸准贫困成因,推出了这项政策,给贫困群众一份保障,让他们形成“药费能报销、有病就去医”的观念,从而促进贫困群众思想的自我觉醒,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
■贫困户如果有了这份保险,能得到什么样的保障?
保险公司:我们执行的是分阶段赔付,给付可以分多次,比如说,贫困户第一次看病,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达不到1.2万元,可以通过下次看病累积起来的费用再统一报销,报销次数不受限制,但每人每年的金额不能超过20万元。
比如,贫困户如果参加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而他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或住院,发生医疗费用109800元。其中,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9000元,基本医保报销4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24000元,个人自付109800-9000-40000-24000=36800。此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为:(36800—12000)X40%=9920元。这相当于去年全年我市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