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起,成都将执行“医保个人账户”新规。根据新规,参保人员将可以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健身费用。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和支付范围的通知》。从今天起,成都城镇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新增四项支付范围,其中就包括最引人关注的允许参保人用个人账余额支付健身费用的项内容。所谓的个人账户是指的什么呢?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是划拨在个人账户上,通常所说的医保卡上的余额。关于个人账户支付健身费用的具体办法,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具体办法尚在制定中,虽《通知》自6月1日起生效,但该办法还不能同步执行。这位负责人表示,“健身”范围很广,游泳、球类、跑步、健身房等等皆可能产生费用。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对此进行了多次调研,至于如何界定其支付范围,肯定会设门槛。
新规拓宽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还包括“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这就是说,比如以前父母或妻儿拿自己的医保卡去看门诊总是被拒,以后家庭成员可以名正言顺地刷家人的医保卡了。
此外,新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健康体检、康复理疗费用;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用个人账户金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也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比如,一个人辞了职,单位不再为其续买医保,而个人想自己继续参加医保,此时该参保人就可以用个人账户的金额支付续缴保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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