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份开始在全州范围对城镇居民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惠及16。9万城镇居民。而这项制度的启动,结束了城镇非从业人员没有医疗保险的历史。
学生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校大学生、特困大学生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所需筹集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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