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保康县医保局获悉,该县城关镇三溪沟村一村民王某获58。14万元补偿,成为襄阳市获新农合补偿最多的一例。
据了解,病人王某,男,今年47岁,2014年3月21日因肺部恶性肿瘤住院,先后在保康、武汉多地治疗。目前已花费医疗费用94。7万元。
2013年保康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于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新农合按政策补偿后,自费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按比例给予补偿。在新农合基本医疗年度住院补偿封顶10万的基础上,新农合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实行50万封顶,累计每年最多可为参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60万元。
按政策,王某住院补偿按封顶价10万元计,大病保险又补偿其48。14万,共补偿58。14万元。
据统计,保康县新农合2013年、2014年累计补偿参合患者180。93万人次(含门诊与住院患者),补偿1。72亿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又同步补偿1592人次、补偿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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