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本级
医保卡将于7月1日起停止使用,没有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尽快领取;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尽快激活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消息。
社保卡不激活无法使用
1月1日起,市本级已全面停发
医保卡,统一发放使用社保卡。市民已经陆续领到了自己的社保卡,这张卡率先应用于医保领域,今后将逐步拓展到养老、工伤、失业、就业、待遇领取与发放等人社业务系统多个领域。同时,社保卡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目前本市已全面发放了社保卡,但激活率不高。市人社局提醒,社保卡不激活就不能使用,建议市民拿到社保卡后尽快激活。
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持身份证、社保卡到任意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社保功能激活,银行金融功能激活需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合作银行的任一服务网点柜台办理激活启用手续。
没领到卡的原因有两个
根据规定,有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发放;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单位统一发卡后,个别职工若没有领到卡,一般有两种原因。
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联系不上参保人,另一种是参保人员的制卡信息有误。联系不上参保人的请各位参保人员尽快与本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联系查询;制卡信息经查询有误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各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进行查询更正。
为确保市本级社保卡在7月1日之前全面替换医保卡,请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尽快到本单位领取,灵活就业人员到桥东区顺德路126号(市一幼对面)河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领取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或新参保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尽快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信息采集,申领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