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社保中心消息,从2015年4月1日零点起,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跨入了新的结算年度,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年度数据已完成清算、结转和更新,同时2015年度12个月的个人账户金额也已一次性预划达账。市社保中心提醒,关注医保账户年度更新,及时了解个人权益。
据悉,此次账户更新的对象为2015年3月底前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协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个人账户更新一次性预划入12个月的资金,即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具体金额如下: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人员,按本人2015年度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按3%、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按4%的比例预划;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其2015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较上年统一增加50元,
即:70周岁以下的,由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到115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350元,其中按照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由每人每年1550元提高到1600元。
对2014年度申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一致的人员,根据实际到账情况进行清算。
社保中心提醒,医保个人账户查询途径: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或微信搜索苏州人社查询;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512-12333咨询;至各街道、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苏州市区社会保险自助打印系统”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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