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珠海市将居民
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6月16日,珠海市召开“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及待遇水平调整”说明会,会上透露上述消息。
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11%
据悉,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珠海将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而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提高37元;将居民及未成年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调整后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5%。
据介绍,近年来,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疗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各级财政对城乡
医保的投入逐步加大,财政补助标准从政策启动时的每人每年100元,到2014年已达到每人每年340元。财政投入从2008年的5091万元,到2014年达到15300万元。
人均医保补助标准提60元
从今年7月1日开始,珠海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人均提高6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位居全省前列。另外珠海还对困难群体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对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据悉,珠海市困难群体为6691人,2014年珠海市为该群体投入188万元,预计今年将达215万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提标后,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将增加2700万元,总投入达到18000万元。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方面,2008年政策实施后仅在2010年和2012年两次调高,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需要,体现参保人权益和义务对等,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珠海市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增加37元,人均缴费达188元。其中,居民医保一般人群人均增加35元,达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人均增加75元,达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人均增加30元,达每人每年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