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房山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张金明介绍,之前区内的公费医疗相关费用按在职人员年人均400元、退休人员年人均700元直接拨付给单位。但由于人员结构不同,造成报销标准不统一,部分人员反映强烈。为此,今年1月1日起,该区出台《房山区公费医疗实施意见(试行)》,门诊经费实行全区统筹管理按支出额分段报销,统一报销政策和标准。
同时,张金明表示,目前由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房山区公费医疗就诊卡》已经发放到位,区内28000余人持卡在区内49家公费医疗定点机构就医时,可实现门诊划卡实时结算。据悉,这在全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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