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已发出通知,201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为40042元,今年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按此计算,月缴费基数为3337元。本月起按新的缴费基数核算。
市人社局要求区县社保局在本月对今年1至6月缴费基数结合上下限进行调整,并补缴1至6月的差额。至于具体补多少以及怎么补,请市民到各区县社保局公共服务窗口咨询。
从2011年起,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40%。因此,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今年我市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21元,下限为1335元。
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40%至600%之间,企业按实际工资额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社平工资40%,企业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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