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10月1日起提高报销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合肥市市区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普通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

  合肥市市区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普通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另外,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合肥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

  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居民120元/人·年;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997年9月30日后出生)30元/人·年。低保、重残等困难人员的参保费用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救助。

  鉴于全省已在陆续发行统一的金融社会保障卡,今年参保居民仍不发放居民医保卡,新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办理就医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合肥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今年,合肥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