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普通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另外,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合肥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
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居民120元/人·年;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997年9月30日后出生)30元/人·年。低保、重残等困难人员的参保费用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救助。
鉴于全省已在陆续发行统一的金融社会保障卡,今年参保居民仍不发放居民医保卡,新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办理就医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合肥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今年,合肥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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